【美要求中外交人員須通報會晤行程】
10/17/2019
新聞:美國國務院公布最新規定,中國駐美外交官員,無論是要接觸州政府地方官員,或是教育研究機構人員,在會晤前,都必須先向國務院通報。因為駐中國的美國外交人員也必須遵守中方的類似規定,駐美國的中國外交官卻不受限制,因此為了關係對等,美方的新規定,自公布日起生效。 事實上,美國向中國要求放寬對於外交人員的行動限制已經很多年了,現在終於有所動作。雖然這個動作沒有任何強制性與罰則,但這個象徵意義非常大,尤其,過去行政部門普遍是比較偏向不要動到太多與中國互動的規定。根據紐約時報報導,一名國務院官員表示,國務院上週將這項新規定通知了中國大使館。目前國務院已收到中國外交官員在該授權下的一份通知,預計每週將收到大約50份通知。 👨🏼🏫 在這邊向大家介紹一個英文單字:reciprocal (adj.) 互惠的,對等的。 這個字在國際條約上面常常出現,最常出現的地方大概就屬貿易協定了。 在世界貿易組織WTO出現的時候,內容主要就是要求會員國之間如果要簽署任何貿易協定,其中有優惠的部份都必須對所有會員國開放,一視同仁。然而,近年美國開始採取偏好雙邊(兩國之間)貿易協定的方式來與他國洽談,而非傳統的國際組織或多邊(多國)方式,原因就是因為多邊貿易協定變得愈來愈不對等,區域協定或雙邊協定變得太多,貿易壁壘變多了。 就以中國來說,美國對中國開放投資、開放市場,但美國公司進入中國的時候卻必須要遵守中國的規定,例如要設立黨組織,還有強迫技術移轉的條款,然後像是各大公司(谷哥,亞馬遜,族繁不及備載)紛紛從中國撤出,但現在愈來愈多人質疑:中國可以對谷哥和亞馬遜要求內容審查,但美國卻不對競爭對手百度、阿里巴巴等做任何限制,這樣有對等與公平嗎?(更不用提各種對智慧財產權的侵權行為,這個是美國現在非常火大的事) 這也就是貿易戰的發起原因:美國用更強迫的方式逼迫中國必須要做到真正的市場開放。但現在看起來中國是採取拖字訣。 而在外交人員的行動方面來看,美國行政部門顯然也開始有所回應了(慢了很多年,但有一種踏出第一步的感覺):「你可以限制我的外交人員,但為什麼我卻要讓你的人在我國內趴趴走?」大概是這種感覺。「對等」在國際關係上面是很重要的原則,可是過去大家好像都可以容忍中國不給其他國家對等的關係。 其實近年來美國已有愈來愈多人發現事情不對勁,中國利用美國的自由開放環境,大大方方進行滲透、操控訊息流通的管道,這個就是所謂「銳實力」(sharp power)名詞的由來。其實,美國對中國的態度還是希望他們真正達到開放,而不是希望把中國打到垮。所謂的因應措施其實也都還滿溫和的,例如國務院就是要求你要通報外交人員的會晤行程,或者是在媒體方面要求你要登記成「外國代理人」(美國的外國代理人法已經出爐很久,只是近年才要求幾間中國官媒在美國必須要做登記,要求他們揭露是在做政治宣傳而不是在做新聞)。 可以確定的是,中國的影響力已經大到讓許多美國人開始思考兩國關係本質了。中美已經確定由以往的合作為主的關係,轉為競爭的關係(注意:競爭,不代表一定是敵對,這兩者不一樣)。台灣就是在兩強之爭的最前線,我們必須要對這些背景有更多了解。 ➤ 紐約時報報導:https://pse.is/MKS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