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在台協會(AIT)回應了。
4/1/2019
「北京試圖片面改變現狀,破壞區域和平架構,是有害的。北京應停止強制脅迫手段,並恢復與台灣民選政府對話。」 另外,發言人孟雨荷(Amanda Mansour)也順便幫大家複習了一下《台灣關係法》中的內容: 「根據台灣關係法,美國認為,以任何非和平手段影響台灣的未來,包括抵制或禁運,都會受到美國嚴重的關切。」 這樣那些一直認為中國打過來美國不會出手相助的朋友聽懂了嗎?(不過若台灣人民集體的抗敵意識差,甚至還不乏有人急著和中國簽署和平協議,那麼美國出兵助台將沒有正當性,且會受到美國自己國內很大的阻力) 《台灣關係法》是一個很有趣的東西。雖然只是一個美國的國內法,但卻在美台之間無外交關係的事實之下,幾乎將台灣視為邦交國般對待,美台在此法規範的架構之下持續進行交流和合作,現在甚至還有免簽證,而這是做為美國邦交國的中國都沒有的。 由此可以做一個有趣的反觀:僅是一個國內法,美國卻能忠誠信守40年;但作為在聯合國註冊具有法律效力的《中英聯合聲明》,卻能在香港回歸20年之後,被中國的外交部說只是一個「歷史文件」,不再具有任何現實意義。 這就是和民主國家做朋友,以及和獨裁國家做朋友的差異,說到這裡,夠清楚了嗎? 📰 原新聞連結:http://bit.ly/2FK2k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