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關係繼續正常化:新法案,新準則運用】

6/1/2021

美國眾議院跨黨派議員於5月28日提出「台灣外交檢討法案」(Taiwan Diplomatic Review Act),呼籲官方將台灣駐美代表處正名為「台灣代表處」。 這個法案當中也包含了先前曾經提出過的「台灣特使法案」(Taiwan Envoy Act)內容,也就是要求美國在臺協會(AIT)的處長任命程序,得比照派駐他國的大使一樣辦理,提名後需要獲得參議院確認通過。 法案當中也建議行政部門,為台灣駐美官員建立專用簽證。目前我們的外交人員可以拿外交護照,但簽證方面不是拿G開頭的外交人員簽證,而是拿E開頭的投資者商務簽證。許多G類簽證的禮遇,對台灣駐美外交人員來說,都要一項一項爭取(例如入境免按指紋。很多時候海關仍然會搞不清楚狀況)。 這個法案由民主黨眾議員薛曼(Brad Sherman)、共和黨眾議員夏波(Steve Chabot)一同提出。夏波同時也是眾議院「台灣連線」(Taiwan Caucus)主席。另外,共同連署的議員包括:康諾里(Gerry Connolly, D)、狄亞士巴拉特(Mario Diaz-Balart, R)、席瑞斯(Albio Sires, D)與巴克(Ken Buck, R)等議員共同連署。 一半民主黨,一半共和黨,這代表這個議案繼續往前走的可能性非常高。 無獨有偶的是,這兩天傳出一則非常有意思的新聞(https://reurl.cc/1Y4AKQ) :我們駐美外交人員的「免稅卡」改由國務院發放,且卡片上面的駐處名稱更名「台灣」。 在這之前,我們的外交人員拿到的免稅卡上面會寫著由「美國在台協會」發放,駐處名稱會寫:「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Representative Office」(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 ➤ 美國的消費稅都是外加的,不像台灣的消費稅已含在售價內,各州的州稅大約是6%-9%不等,而外交人員根據台美雙方在2013年簽的協議,可以豁免這樣的消費稅。 四月份的時候國務院曾經公布台美互動新準則,目前不知道這樣的改變是否就是由新準則所直接明文規定的(畢竟所謂交往準則從來沒有公布過全文)。可以確定的是,這些進展都是外交人員們以及民間團體們長期努力爭取而來的。台美關係繼續「正常化」的進程,我們很樂見這樣的發展。 ➤ 參考閱讀: 【美國務院更新對台交往準則】 https://reurl.cc/3aLYzL。 最後來喊個最近推特上面非常紅的tag:(因應John Cena對中國道歉) #TaiwanIsACountry ✨ 觀測站推特:https://twitter.com/ustaiwanwatch。 ✨ 贊助觀測站:https://ustaiwanwatch.soci.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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