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無異議通過台灣旅行法】

10/13/2017

#HR535 #不要讓中國森七七 #HighLevelVisitsForTaiwan #PainInTheAxx到底要怎麼翻 #接下來等參議院版本markup   最近台灣法案正熱,兩週前眾議院外交委員會才通過支持台灣參加WHO的法案,稍早在美國當地時間10月12日又無異議通過了 #台灣旅行法(Taiwan Travel Act),下一步就是到眾議院躺地板了(按:send to the floor表示交付議院全體表決)。   我們都知道美國在1978年12月宣布與「中華民國」斷交,進而在1979年開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自此台灣與美國的交往都是遵循著同年在美國國會通過的 #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作為法律上的依據。然而,或許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台灣的政府高層(像是總統、副總統、行政院長、外交部長和國防部長等)是不被允許踏足美國的首都以及行政中心的 #華盛頓特區(Washington, D.C.)。雖然在《台灣關係法》中沒有明文規定禁止台灣政府首長拜訪華府,但是長久以來美方一直有著禁止台美雙方高層首長互訪的慣例。   有人可能會覺得,如果不能到華府,那也可以約其他地方和美國官員見面啊?是的,至目前為止台灣的政府高層到美國,包括今年1月蔡英文訪美都是在華府以外的地方和地方首長和國會議員見面,而不是在美國政府大樓,不是在美國國務院,不是在美國國會。只是不能去華盛頓特區而已,但偏偏那裡就是所有美國政府正規活動舉辦的地方。其他國家的領導者,包含非民選的領導者都能大大方方進出華府,但台灣民選的總統卻不能踏足美國的首府一步。想想每次小夫家裡買了稀有的舶來品,誰都能去他家參觀,就連可能會把他東西搶走霸道的胖虎都能去,就是「只有大雄不行」。   法案提案者之一,同時也是長期支持台灣的俄亥俄州共和黨眾議員夏波(Steve Chabot)就直接在今天的審議會上說(這部分聽得好爽😌):「美國高層官員不能和台灣同等職位人員見面?台灣官員不能踏足華府?這實在太扯了,尤其是它(指華府)還是自由與民主中心的象徵。這樣的政策完全悖離美國的利益,就是在告訴中國我們願意在我們自己的外交政策上向北京服從,這是軟弱的表現。#禁止台美高層互訪 不僅綁住我方領導人的手腳和羞辱我們的盟友,這更讓我們幾乎無法在這個日益關鍵的區域開展外交。」   長年以來在美國國會推動台灣相關法案的 #台灣人公共事務會(#FAPA)會長陳正義也表示:「夏波議員說得沒錯,美國自我設限、限制台灣高層的拜訪,簡直太荒謬了。只有美國有權力來決定誰可以訪問華府,這件事不應容許北京的共產領袖置喙。畢竟,美國與台灣是享有共同價值的盟友,去除高層互訪的限制可以促進兩個國家在經濟、政治、區域安全等層面進一步的合作。」   《台灣旅行法》是今年1月由前面提到的眾議員夏波、加州民主黨眾議員薛爾曼(Brad Sherman)和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共和黨議員羅伊斯(Ed Royce)共同提出,法案編號H.R.535。如果大家對於觀測站前一篇文章還有印象的話(沒有趕快去複習📙),「H.R.」提案通過後會是具有法律拘束力的法條,這對台美關係會是一層確實且穩固的保障。   《台灣旅行法》內容要求: ➡️ 允許所有層級的美國政府人員,包含內閣、一般官員和其他行政部門人員,能夠到台灣拜會其同等職位人員。 ➡️ 允許台灣高層官員參訪美國,且是在對於該等官員的尊嚴展現合宜敬重的狀態下,能和國務院、國防部以及內閣人員見面。 ➡️ 促進 #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Representative Office)以及其他台灣媒合單位在美國進行商業交流,包含像是需要國會成員、聯邦官員、地方政府 或是 任何高階台灣官員 參與的活動等。   除了眾議院版本之外,在2017年的5月4日,美國參議院的魯比歐(Marco Rubio)參議員也提出參議院版的《台灣旅行法》。截至目前為止,這項法案已經有54位議員聯署,包含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主席羅伊斯、外交委員會亞太事務小組主席約霍(Ted Yoho)、亞太事務小組副主席薛曼眾議員(Brad Sherman)、外交事務委員會前任主席蘿斯蕾婷娜(Ileana Ros-Lehtinen),以及法案委員會主席賽軒(Pete Sessions)。就觀測站內部情報了解,幾位議員在今天的審議會以及等一下會提到的 #中國大使館7pupu抗議 後,又紛紛聯署此案XD。我們會持續追蹤《台灣旅行法》,也請大家鎖定 #美國國會台灣觀測站 掌握法案進度。   *   寫到這裡其實法案已經介紹的差不多了,如果你現在在忙沒時間繼續讀下去的話,不妨暫時放下手邊的工作好好的把剩下的文章給我看完(喂XD)。好啦,接下來要說的其實是這法案的兩個花邊新聞。   眾議院版的《台灣旅行法》提案人夏波議員台灣長年以來的堅定支持者,在國會目前為止總共提出9項以及聯署65項台灣法案;而他也是前任亞太事務小組主席,與國會台灣連線的共同發起人與共同主席。如果台灣有什麼頒給外國人士的傑出貢獻獎🎖的話,應該要頒一個給他。夏波曾在2016年12月7日在他自己官網上的部落格寫道:「屈從於中國的敏感,美國總統從未和台灣總統有過交談(即便台灣是我們的盟友,而中國是pain in the a**)。事實上,台灣首要的四位官員:總統、副總統、外交部長和國防部長,他們甚至不允許進入華盛頓特區(而那些pain in the a**的中國領導人卻可以),簡直瘋了。」(drop mic 😎)   小編自己讀這篇的時候,心裡一直OS「議員你這樣說話真的好嗎😂!?」,覺得議員們雖然在國會發言都很正經,但是在自己部落格上可是放得很開。原文裡面用的就是「pain in the a**」(a**其實就是ass啦,字面上翻給人屁股裡痔瘡讓人坐立難安那種感覺,意思是某人生來唯一的目的就是惹你發火),我實在不確定要怎麼翻才能翻得恰如其分,如果大家有好的翻譯,歡迎底下留言讓我們知道(笑)。   另外一個是12日稍早,在眾議院外交委員會召開《台灣旅行法》審議會前,華盛頓時報的一篇報導《中國針對美國國會在台灣議題上越出紅線作出警告》。中國駐華盛頓特區大使館針對近期參議兩院提出的台灣相關法案提出抗議,威脅若國會通過這些法案的話,將會對中美關係帶來嚴重後果。此話一出,立刻惹惱了兩黨的國會議員,認為此發言不僅不適當更是適得其反。八月時,中國駐美大使崔天凱遞交的一封信中就提到:中國政府對於 #台灣旅行法、#台灣安全法,以及今年的 #國防授權法 中台灣的相關部署表示嚴重關切。同一份報導中,前美國國防部亞太事務官,目前是美國企業研究所亞洲研究主任的卜大年(Dan Blumenthal)説:「這是一項早就進行已久的集中且長期政治作戰,只是現在變得更加厚顏無恥。國會在接下來幾週或是幾個月的動作,將會是立法部門是否願意對抗中國霸凌的一個考驗。」   多虧了崔丞相,現在的風向變成是:如果你不願意在國會支持台灣相關法案,那麼你就是害怕中國的威脅。美國的國會議員是美國人民選出來的民意代表,達成選民的期待以及謀取選民的最大利益,是議員們的職責。若身為美國人民選出來的立法者,卻受到他國的脅迫而影響其在國會上該有的專業及表現,那真是對民主以及公權力最大的羞辱了。演變成現在這樣的激將法,不知道會不會造成有更多的議員聯署《台灣旅行法》🤔?   ---   📰 夏波該篇部落格文章原文:https://goo.gl/QYfqFY   📰 華盛頓時報報導原文:https://goo.gl/jenjPZ   📰 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新聞稿:https://goo.gl/2Z7rRR   📰 台灣人公共事務會(FAPA)新聞稿:https://goo.gl/dsWWuC   📹 審議會影片連結:https://youtu.be/Omw3yG3BaSI?t=44m50s (影片從Chabot的發言開始)   📃 《台灣旅行法》法案連結:https://goo.gl/TDCicn   📙 台灣人公共事務會:Formosan Association for Public Affairs,簡稱FAPA。是一個成立於1982年美國華盛頓特區的一個非營利組織,長年以來在美國國會推動台灣相關法案,在全美各州街有分會,   📙 因為H.R.法案需要通過參眾兩院最後交由總統簽署才算立案,為了加速流程,常常可以看到參議院和眾議院提出各自版本的同一法案,雙管齊下同時進行。這樣不需要等到眾議院版本通過之後,再遞交參議院進行表決;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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