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許多中國產品被美課關稅,自經區有幫忙洗產地逃稅之嫌

5/16/2019

🔺 商品產地是由進口國判定,美國商務部在此裁量權很大 🔺 根據過去資料,台廠幫中國轉單的結果通常就是一起被罰   近來高雄市長韓國瑜以及藍營政治人物提出的「自經區」成為熱門話題,可是到目前為止似乎仍無法在輿論討論中形成一個完整論述,我們得到的只有越來越多的問號以及口號。   其實關於自經區的討論範疇非常廣,能夠切入的點很多,光是先從施行辦法和定義著手,我們就能來討論好幾個基本知識:韓市長的「自經區」和郭台銘提出的「自貿區」有何差異?台灣目前已有的「自由貿易港區」和馬政府時期的「自由經濟示範區」又有什麼不同呢?討論自經區的時候,有很多一定得切入討論的點,例如自經區對製造業及服務業開放,屆時對台灣既有產業造成的衝擊評估,又是另一個大戰場(其他戰場還有引進事業、進口貨物、免稅規定、外籍人士居留規定、環境保育、本地勞工雇用保障等 …)。這些事情都不能用「發大財」一語敝之呀!   今天觀測站想從美國商務部過去對中國商品的調查案中,來聊一下大家最關注的「洗產地」問題。「成立自經區來洗產地」是高雄市副市長葉匡時、連勝文、朱立倫等人明確跟大家講的自經區成立目的,所以有必要特別關注。   大家都知道目前美中貿易戰打得如火如荼,在上週川普下令對中國進口美國的2000億美金商品調漲關稅至25%之後,這幾天中國也正式宣佈將採取相應的報復性措施,包括對600億美金的多種美國商品的關稅從10%上調至20%或25%(中國進口美國商品總額只有1000多億美金,相罵本不夠啊)。   而其實除了近期貿易戰中這些新增的關稅之外,美國商務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Commerce)一直以來也針對許多中國商品進行反傾銷(anti-dumping)和反補貼(anti-subsidies)的調查,一旦發現有危害美國本土產業的證據,就會對該產品課徵反傾銷和反補貼稅。而無論是課徵關稅、反傾銷税或是反補貼稅,其目標商品的判定以及相關罰則稅率的依據就是「原產地」(country of origin),一個商品的原產地可以決定上面列舉的稅項是否適用以及罰則的輕重。   相信大家看到這裡,應該可以了解為什麼一些親中政治人物或是媒體要大力推廣這個有機會讓中國產品來台灣洗產地的自經區了吧?幫中國公司開後門規避相關稅責的意圖非常明顯。   那對台灣有什麼影響嗎?上面說的那些税都是針對中國產品,就算今天真的開放自經區讓MIC洗成MIT,只要變成台灣製,就沒事了吧?嗯 … 其他國家方面,小編不清楚,但對美國來說,沒有這回事喔!很多人都以為只要取得台灣的原產地證明書,就不會被認定是中國製造,但事實並非如此。因為原產地認證是由進口國認定,而美國的原產地認證,雖然有慣例,但卻沒有一定標準。   也就是說,賣到美國的商品,是由美方來決定這些商品的產地到底是哪裡。而且小編這裡要告訴大家,美國法律賦予商務部在這方面的裁量權很大,一旦美國商務部發起調查,認定某產品有侵害美國本土企業的事實,不管該產品自稱產地是哪裡,他們還是會追你追到天涯海角,直接上演追殺比爾給你看。   最經典的例子,就是美國商務部從2011年底開始調查的一系列太陽能模組案。一項太陽能商品,從生產到最後製成往往有許多步驟,且每個步驟都可能在不同地區進行,那到底要如何判斷原產地呢?讓我們看下去👉🏻   ---   ➤ 第一案(Solar-I China)   2011年11月16日,美國商務部接受美國太陽能面板公司SolarWorld的請願開始對中國太陽能產品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調查的結果判決所有使用 #中國製太陽能電池 的面板(不論在哪裡組裝),都要被課徵反傾銷和反補貼稅。在此案中,商務部鎖定制裁商品的產地判定,採用的是一般常見的「實質轉型法」(substantial transformation test),也就是在加工過程中產品一但發生實質轉型,則產地即為該過程的發生地。商務部認為,電池是太陽能模組的關鍵零件,面板的組裝並不構成實質轉型,於是作此判定。   ➤ 第二案(Solar-I Taiwan)   在第一案後,許多中國太陽能面板組裝廠商紛紛把電池的生產移出中國,也就是從國外買進電池,但那些國外生產的電池,其實都還是大量採用中國出產的電池原料,這樣挪移生產鏈的手法,規避美方調查的意圖明顯。於此同時,原事主SolarWorld發現從台灣進口至美國的太陽能電池和面板大量增加,損害當地產業,於是又向商務部請願發起調查。   相信大家應該都很清楚發生了什麼:中國把生產鏈一部分挪到台灣洗履歷,規避美國在第一案中祭出的處分。結果悲劇來了,商務部開始對從台灣進口的電池原料和面板發起反傾銷調查,最後同樣依據「實質轉型法」,鎖定所有使用 #台灣製太陽能電池 的面板(不論在哪裡組裝),都要加徵反傾銷稅。   ➤ 第三案(Solar-II China)   好的,一樣是我們的原事主SolarWorld,在第一案發生後他們發現,中國開始調整他們的供應鏈,藉由使用非中國製的電池來組裝面板,來規避美國商務部的懲處,所以他們又發出了請願要求商務部調查(天啊,好有毅力,看來真的虧很大)。經過調查,商務部決定在此案中採用「組裝地法」(country of assembly test),認為無論組裝過程是否實質上改變了商品,組裝地在此案中具有原產地意義。商務部在2014年12月23日做出命令,對所有 #在中國組裝 的面板(不管電池從哪裡來)課徵反傾銷和反補貼稅。   ---   看到這裡,大家是不是了解為何觀測站前面說美國商務部的調查像是「追殺比爾」了吧😂。只要商務部發現有損及美國本土產業的情事,他就會想盡辦法去制裁「真正」造成那些威脅的廠商,就算要在調查中更改制裁商品的適用範疇:同樣是進口美國的太陽能模組,在第一案中商務部判斷原產地採用的是「實質轉型法」,然而到了第三案,卻改採「組裝地法」。   雖然一度被人詬病隨意更改原則,但商務部認為,由於太陽能模組的生產具有適應性強的供應鏈,在第一案實施之後,他們即掌握到貿易流量發生變化的證據(前面提到的,中國開始調整生產鏈洗產品履歷),傳統的「實質轉型法」已經無法對付這類對本土產業造成衝擊的商業行為,於是需要採取彈性作法。也就是說,不管你怎麼樣洗你的生產流程,美國都會想辦法制裁真正造成貿易不平衡的對象。今年(2019)3月12日,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United State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ederal Circuit)公佈了一項判決,也認同了美國商務部在調查中國太陽能板中的做法。   回到本篇的主題自經區。在貿易戰美國加碼對中國商品課徵關稅的當口,加上過去多項美國對中國產品進行反傾銷、反補貼調查的紀錄,若我們大量開放中國商品來台灣洗產地,等於是把Pokemon Go裡面的薰香點好點滿,進行一個引怪的動作。上面提到的第二案(Solar-I Taiwan),就是這樣來的。   類似的例子還有,在2018年12月美國正式對從越南台塑鋼廠「福爾摩沙鋼鐵」所進口的鋼材,課徵高達256%的反傾銷稅。開罰原因就是因為美國發現該廠出口至美國的鋼材,其實是來自中國,只是透過取得越南當地產證來洗產地,規避中國鋼鐵出口至美國的懲罰關稅。簡單來說,如果今天你成為了美國懲罰對象的共犯,那麼美國就連你一起罰下去。   根據我們立法院預算中心的報告統計,自2011年起台灣與中國產業同步遭到反傾銷調查的情形就一直很嚴重:2011(88.9%)、2012(84.6%)、2013(77.8%),而調查後同步遭到課反傾銷稅的比例更是在2013來到了百分之百:2010(83.3%)、2010(80%)、2012(77.8%)、2013(100%)。   台灣儼然已經成為歐美制裁中國傾銷商品的連帶對象,除了前面提到的太陽能、鋼鐵產業,其他如電子產品、化學品等產業也都面臨同樣危機。而造成這種現象的主因,就是因為兩岸過於密切的產業關係,台灣廠商常常成為中國的轉單對象,因此也就常常連帶被舉告有傾銷行為。   然而,直到今天,以朱立倫為代表的藍營自經區擁護者,仍然繼續以「中國商品輸入台灣後,要有35%以上的加值,才能標示為MIT」來模糊焦點。以自經區的「洗產地」爭議來說,大家今天之所以會擔憂,就是因為中美貿易戰越打越熱,在這個雙方互丟報復性關稅的當口,台灣宣布要成立自經區,你以為美國會不知道這是在幫中國規避關稅開後門嗎?   另外,目前國民黨團提出的自經區草案,將開放830項目前禁止進口的中國農產品,除了可能因為其低廉的價格,造成國內農產品原料的排擠效應,開放項目中甚至包含了豬肉。   所以,假設真的照國民黨的構想成立自經區,接下來我們要面對歐美對台廠的連帶反傾銷調查、被調查後幾乎百分之百被課重稅的機率、中國進口的非洲豬瘟肉品,大家準備好了嗎?   ▍相關連結   - 台廠遭同步課反傾銷稅:http://bit.ly/2EbOnAW - 太陽能案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判決:http://bit.ly/2Hn3M3m - 農委會主委分析自經區衝擊直播:http://bit.ly/2Wsds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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