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院通過《香港自治法案》:授權制裁中共官員及銀行】
6/26/2020
在港版國安法可能將在下週通過之際,美國當地時間6月25日,聯邦參議院無異議通過《香港自治法案》(Hong Kong Autonomy Act)。此法案是由兩黨議員共同推出,領銜的是共和黨參議員圖米(Patrick Toomey)以及民主黨參議員范赫倫(Chris Van Hollen),此法案被視為美國國會對中共強推港版國安法之回應。目前法案的下一步是交至眾議院審議。 ➤ 國會官網法案連結:https://pse.is/QS2M7 ➤ 圖米官網聲明:https://pse.is/TA7ZE ⚠️ 見文末關於此法案的更新 有別於之前《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鎖定對象除了損害香港自治地位的個人、中共官員之外,法案進一步授權行政部門去制裁與上述人士相關的金融機構。有鑒於中國許多國企都在香港籌募外資,外界認為這個法案若能通過且被執行,將會給中共造成更大的傷害打擊(畢竟是從金流下手)。 而另一點和之前提出的香港法案不一樣的地方,是這個法案的「強制性」。在第六節「對違反中國在中英聯合聲明以及基本法下之義務的外國人士的制裁」,說明將如何實施制裁之處:第一點、原則上,只要該外國人士被列入國務院的年度調查報告中,總統「可」(may)對該人士實施制裁;第二點、若該外國人士已第二年被列入國務院的年度調查報告,總統「須」(shall)對該人士實施制裁。 而除了前面提到的制裁外,法案中也提到美國應該採取措施,在這個危急時刻協助那些被中國迫害的香港人,取得合法進入美國的途徑,做為中國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的應對。 這個法案從5月21日提出到6月25日通過參院,只花了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可以說是神速,也反應出美國國會對香港局勢的殷切憂慮。 但其實,根據媒體Politico的報導(https://pse.is/SPUVJ)指出,原本法案應可更快通過,但是在本月初要對這個兩黨都支持的法案進行無異議通過表決前,卻被同是該法案連署人的共和黨議員克芮麥(Kevin Cramer)阻擋。根據參議院規定,用「無異議」(unanimous consent)來通過法案時,只要有一個議員反對,程序就會被中止。而後來,克芮麥議員才表示,他其實是在表決前的一個半小時,收到來自白宮和國務院以「提出一些技術性修正」為由做為請求,才會幫忙阻擋表決通關。克芮麥說他到現在都還沒看過最新修改的內容,而截至我們寫完這篇文,觀測站也沒有在國會官網上看到更新的法案內容(此處有更新,見文末)。 兩黨議員對此都感到很沮喪。克芮麥表示:「就算是我們,都覺得這是失能的」(even for us, this is dysfunctional);而另一方面,做為此法案共同提案人的民主黨參議員范霍倫則是不諱言地說,這些新提出的修改「很重大」(significant),但他們應該還是有辦法運作其中的一些內容。 為什麼有這樣最後一刻的修改呢?白宮方面主要關注的焦點是,能否順利讓更多美國大豆出口到中國。事實上,自從對中國發起貿易戰以來,美國農民的損失的確是非常大的,行政部門為此也祭出了非常多的補貼措施。這也是為什麼在貿易談判當中,美國會不斷要求中國購買農產品。 最後,就像台灣議題一樣,香港議題在美國也是跨黨派議題。現在反中是美國主流民意,而做為民意代表機關的國會,更是不分黨派地展現對中強硬的態度,從武漢肺炎到香港情勢,都可以看到國會推著行政單位採取動作的跡象。 📌 更新一 本日(25)稍晚,參議員圖米在官網發了聲明,並附上了「修正」後的法案原文(https://pse.is/RLJ5A),目前國會官網上的仍是提案之初的版本。新版和原版有以下差異: 1️⃣ 在第7節規定對於外國金融機構的制裁認定上,原本是只要和那些危害香港自治的人「做生意」(do business)就可以被制裁;但後來改成「進行可觀交易」(conduct significant transactions)才算。 2️⃣ 在對於「知情地」(knowingly)一詞的定義上,原本是:該人對某行為有實際的了解,或是「應該有」實際的了解。後來新版中把「應該有」這部分的定義拿掉。 3️⃣ 新版要求在判定受制裁外國人士時須諮詢財政部長,且把指認外國金融機構的權責從國務院改成財政部。 行政單位進行這樣的修改其實是可以理解的,不然按照原本的認定,真的可以開地圖砲了。這也再一次說明,國會的態度真的要比行政單位強硬許多,不過,按照慣例,像這類牽涉外交行為的法案(而且是拿來通過的法案,bill for passage),通常國會都會很尊重行政單位的意見。 國會當中另有一些法案是拿來表達意見的bill for message,這類法案就會用很強烈的字眼,但並不是真的要拿來通過並要求行政部門做的。 📌 更新二 本日(25 )下午,參議員圖米在推特(https://pse.is/SGR4C)上表示,雖然此案已通過參議院,但仍須通過眾議院以及交由總統簽署生效,法案還有一段仗要打。所以他打算把法案的內容,想辦法用修正案的方式,放到下週就要在參議院全院表決的《2021年國防授權法》(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NDAA)。 由於NDAA是每年都要通過的國防預算法案,所以許多議員都會把一些難以單獨通過的立法,想辦法塞到NDAA中(一個福袋的概念)。像前陣子參議員霍利(Josh Hawley)提出的《台灣防衛法》(Taiwan Defense Act)的內容,其實就有被放進這次參議院的NDAA草案中。這部份我們會再專文介紹。 ▍複習一下參院的「無異議通過」機制:以台北法為例 https://pse.is/LTDCD ✨ 支持獨立內容,贊助觀測站:https://pse.is/MG557 【 收聽podcast】 ➤ SoundOn:https://pse.is/QSLXX ➤ Spotify:https://pse.is/RCQ2K ➤ Apple:https://pse.is/R2RXV ➤ Youtube:https://pse.is/QSM4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