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新聞:美國最高法院正式推翻墮胎權保護】

6/24/2022

先說結論:價值觀之爭,會血流成河。美國社會將會變得更加對立。 (以下文長警告,但是這件事情影響相當深遠,推薦大家閱讀。) 美國最高法院於美東時間6/24早上,針對密西西比州反墮胎法案「Dobbs v. Jackson Women's Health Organization」做出正式裁判,大法官們允許該反墮胎法生效並宣告墮胎權的憲法保護失效,尤其是著名的「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 以及「計劃生育聯盟訴凱西案」(Planned Parenthood v. Casey)正式地被推翻。接下來各州將可以訂定法律限制墮胎權,不再受到限制(已有超過一半以上的州開始立法進行更嚴格的限制。至於聯邦層級是否有可能通過全美適用的墮胎保護?照目前的選舉民調預估看起來此事相當困難)。 這個結果並不令人意外,美國媒體 Politico 於5/2日晚上刊出一則獨家新聞,從最高法院內部外流的意見書,就已經預示了這個結果。目前最高法院的大法官組成是保守派6位,自由派3位,因此,先前大家就已經可以預期會有許多類似這樣的重大法案被逆轉。例如,最高法院6/23才剛作出裁決,廢除紐約州有關限制「非公開攜帶槍枝」的法律,也就是說,最高法院認為民眾有在公共場所攜帶槍枝自衛的權利,不得限制人們必須隱敝才能攜槍。6/23投票結果正好就是6:3,6/24針對密西西比州反墮胎法案的投票也是6:3。保守派與自由派的比數將會延續到很多重大爭議法案當中。 在先前外流的內部文件中,我們就已經看到,大法官阿利托(Samuel Alito)所寫的意見書可以說是非常地尖銳。他引用了大法官卡瓦諾(Brett Kavanaugh)某篇判決書中形容當年最高法院允許逃亡奴隸法與二戰時期大規模囚禁日裔美國人「錯的離譜」(egregiously wrong)一說來形容「羅訴韋德案」。 大法官阿利托同時也引述許多19與20世紀初時的反墮胎法,說明在歷史上墮胎從未被視為是憲法權利的一部份。(然而,還記得歷史上也曾經允許蓄奴,以及不許女性投票?我們是否總能用歷史來證明法律的合理性?) 在正式版的判決書當中,阿利托的意見書仍然是多數派的主要意見。Kavanaugh寫了一份協同意見書,認為憲法並沒有合法化、也沒有禁止墮胎。湯瑪斯(Clarence Thomas)認為法院應重新檢視任何有關實質性正當程序的判例,如Griswold (避孕合法),Lawerence (推翻雞姦法),與Obergefell (同婚合法化),從更一般性的原則來做討論。 首席大法官John Roberts這次對密州案是投贊成,但是對推翻羅訴韋德案的投票是投反對(因此該案最後比數是5:4),但由於他贊同密西西比州的案件,所以意見書被放在同意方的協同意見書。他認為密西西比州的案件應該要成立,但他認為「羅訴韋德案」不需要被推翻,因此投反對票。 少數意見由三位自由派大法官 Stephen Breyer、Sonia Sotomayor以及Elena Kagan共同撰寫。在過去的判決當中,這是非常少見的作法,通常都是由一位大法官的意見書做為多數派或者少數派的主要意見書,其他人再加入。 "With sorrow—for this Court, but more, for the many millions of American women who have today lost a fundamental constitutional protection—we dissent." 「我們以悲傷的心情,表達我們的不同意見。」 「我們為這個法院感到悲傷,同時更多的是,為了今天失去憲法保護的數百萬美國婦女感到悲傷。」 【墮胎權保護是怎麼一回事】 我們來介紹一下這個來龍去脈。2021年9月1日,美國德州的一項「心跳法案」(Heartbeat Act)上路,當時最高法院就已經以 5:4 的結果,駁回「禁止德州心跳法案」的請求。「心跳法案」幾乎等同於禁止墮胎,法案認為 6 周後的胎兒心臟開始發育,所以已經是「需要被保護的生命」。然而因為6週的時間其實還有很多人不知道自己懷孕了,這個法案幾乎等同禁止墮胎。 講到墮胎合法化的法案,就不得不提到非常有名的「羅訴韋德案」(Roe vs. Wade)。這邊提醒一下,因為,美國是海洋法系國家,其中一個大特色就是非常注重過去的判案,所以先前的判案很重要。過去有十幾個共和黨執政的州提出相關的法案,最後大都被各級法院給擋下來,主要理由就是因為違背1973年使全美墮胎合法化的「羅訴韋德案」。 這個訴訟案的背景是這樣的:1969年德州婦女 Norma McCorvey 不小心懷了第三胎,經濟狀況已無法再撫養小孩,而且她沒錢到允許墮胎的州去流產。有兩位年輕律師 Sarah Weddington and Linda Coffee 協助訴訟,請她以化名 Jane Roe 來挑戰禁止墮胎的合憲性。訴訟的另一方是德州檢察總長 Henry Wade。 當時主要的爭點是政府可不可以基於兩個理由來限制墮胎:第一是「保護懷孕婦女的生命與健康」,第二是「保護出生前生命」。主張應該給予人工流產權利的一方,主要理由是要給予「婦女自我決定是否要終止懷孕的權利」,因此,法院辯論的重點就是前兩個價值和後者相比較。 法院的見解是把孕期分成三段,稱為懷孕三分期,並且認為這三分期的權衡不一樣。 在懷孕的第一個三分期中(前13週),最高法院認為「胎兒的生命」與「懷孕婦女的健康」,在重要性上都不足以壓過婦女自我決定是否要終止懷孕的權利,政府原則上不得立法禁止處於第一個懷孕三分期中的婦女尋求墮胎。 第二個三分期(13-24週開始)政府可以為了保護懷孕婦女的生命身體健康,而立法限制懷孕婦女的墮胎行為。這是由於24週之後的墮胎對婦女造成的風險愈來愈高。 第三個三分期(28後)「保護潛在生命」的利益開始變得更重要,法院認為28週之後胎兒開始具有存活能力,政府就可以因為要保護胎兒生命而管制墮胎。 這個案子最終是大法官以7票贊成、2票反對做出判決,認定女性墮胎權獲得 #憲法增修條文第14條 保障,即確保公民的基本權利不受政府侵害,孕婦可在懷孕首3個月自行決定要不要墮胎,且政府不得干預,婦女墮胎權在美國自此受到憲法保障。2015 年的同婚案(Obergefell v. Hodges)也是基於憲法增修條文第14案。 有趣的是,當時這7票贊成的法官當中,有5名是共和黨總統任命的。當時法院的組成是6位大法官由共和黨總統任命,3位由民主黨總統任命。 不過,保守派與自由派在過去幾十年來還是在墮胎議題上持續拉扯,這也是保守派和自由派的主要爭議議題之一。代表保守派聲音的共和黨一直想要推動新的墮胎限制,至少12個州頒布了懷孕早期的墮胎禁令,但這些規定都因法院反對、未能順利生效。例如,美國聯邦第五巡迴上訴法院就曾以前面提到的凱西案為基礎,禁止了密西西比州的反墮胎法案。現在,密西西比州的反墮胎法生效,且羅訴偉德案與凱西案也不再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說,接下來各州都可以自行訂定對墮胎權限制的法律,不再受到限制。這必然會在法界與政治界帶來一場風暴。 前總統川普在大選之前的一片爭議當中,任命了保守派大法官 Amy Coney Barrett,遞補自由派大法官Ruth Bader Ginsburg過世後空出的席位,讓最高法院裡面的保守派與自由派人數比例變成6:3。而且,目前六位保守派大法官,都來自聯邦黨人學會(Federalist Society)這個保守派的法律人組織,他們追求所謂的原旨主義,主張憲法應該用通過憲法時的原本理解來做解釋。該理論說憲法是硬的,不是活的(living constitution)。顯然他們接下來將會在數十年的時間內影響美國政治幾個重大爭議的法案走向。 在去年德州的爭議時,國家廣播公司新聞網(NBC News)9月初公布的民調顯示,美國54%受訪者認為,所有或絕大多數人工流產都應合法化,42%則認為應屬非法行為。 目前,女性可以前往較少墮胎限制的州進行手術,然而,很明顯的問題當然就是那些社經地位較低、沒有資源的女性,他們不見得有辦法可以自由地旅行到其他州。因此,他們很可能只能訴諸非法墮胎或者黑市藥物,許多人在沒有支援的狀況下,被迫生產,接著面對的就是很可能無力撫養的小孩。 台灣從1984年優生保健法通過之後,就已經在特定的條件下將「墮胎除罪化」。台灣所規定的合法人工流產是要在24週之前。基本上,台灣的立法意旨跟「羅訴韋德案」當中的意旨是很像的,也是把孕期分成不同週期,並規定在幾週之前可以實行人工流產。 先前,台灣也曾經有宗教團體(例:合一行動聯盟)提出「懷孕 8 週後禁止人工流產」的公投,後來因為程序問題被中選會駁回。當時綠黨做了一個全國民調顯示,有將近四成的人贊同這個提案,雖然比反對的比例46%還要低,但已經和贊同票數相去不遠。當時的公聽會有「家長代表」說:我兒子會讓人懷孕,所以我們要禁止墮胎、防止傷害生命。(聽到真的會讓人理智斷線) 我們在「觀測站底加辣」podcast第二季的第17集,有討論到我們對墮胎權的看法。我們基本上都贊同孕期不同階段,「胎兒的生命」和「懷孕婦女的健康」這兩項權益,跟「婦女自我決定是否要終止懷孕的權利」的權衡比較,應該是要有不同的權重。懷孕前期,婦女自我決定是否要終止懷孕的權利應高於其他的價值。 其中一個重要考慮的點是,如果真的有婦女在不想生、養不起、存在家庭問題,但又不小心懷孕的狀況下,小孩生出來之後,在資源匱乏的情況下成長,真的是最好的選擇嗎?至於那些「擔心讓人懷孕然後傷害生命」的擔憂,根本的作法是加強性教育、性平教育。但這偏偏又是反對墮胎團體不樂見在課綱出現的內容。 最後要講一下接下來的影響。大家要知道的是,許多國家的墮胎權相關立法過程,都是以美國做為藍本。尤其是關於懷孕分期的方式,是很多國家的參考。當美國的許多立法開始往保守的方向倒退,將會影響到許多國家的類似法案的進程。 不過還是得要來一些正能量。在紐約時報出的The Daily這個podcast節目當中,5/17的這一集「The Mexican Model of Abortion Rights」很有意思。裡面提到,在天主教為主的保守國度墨西哥,女權團體領導者Veronica Cruz是如何從草根層級一步一腳印地去推動女性權益,從「去污名化」開始,為婦女提供各種諮詢和陪伴,推動用藥自由,這些都是對於女性的身體自主權的爭取,最後再到推動釋憲,墨西哥一步步地實現了墮胎權保護。現在,受到美國鼓舞的墨西哥,反過來提供美國的女權團體們一個參照,也就是必須要從草根層級開始推動起,不能夠只依賴大法官釋憲結果(過去幾十年來就是太疏忽關於相關法案的推動,以致於現在許多州層級的立法也都不完備)。 接下來我們還會看到很多大法官對於重大人權事項的判決,而且應該也都能夠預見其判決方向,這些重大事項不只有影響美國,也會影響到其他許多國家的立法進程、以及影響到自由派與保守派的爭論方向,因此我們都必須要持續關注。 #除了婦女墮胎權益外 #LGBTQ權益相關法案目前也在各州受到挑戰 #擁槍權是天生的 #女人的子宮卻不能自己決定

觀測站觀點分析

美國台灣觀測站的共同編輯和專家分析世界新聞大事對美國與台灣的衝擊。從地緣政治、國防安全、和選舉動態,到經濟、科技、與文藝趨勢,給您最新鮮的觀點。